小学生聪聪(化名)在学校楼道里和保洁员相撞,被对方手里端着的酸溶液烧伤。保洁公司在被判决赔偿聪聪1万余元后,向聪聪的学校追偿损失。公司认为学校盛放酸液的容器未封闭,没有对保洁员进行指导,造成事故。记者今日获悉,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。
保洁公司称,判决生效后,该公司向孩子支付了赔偿款。但根据公司与学校签署的保洁承包协议书的约定,药剂劳保由甲方,也就是学校派专人负责,定期发放药剂,指导乙方(保洁公司)保洁人员进行药剂消毒。但学校没有派人专门负责指导保洁员进行药剂消毒工作,而且没用封闭式容器盛装化学药剂,对保洁员未作具体指导,造成了此次事故的发生。

